個人自願安排『IVA』收費表

欠債金額 收費(港幣)註一
港幣500,000 以下 20,000 起
港幣500,001 – 750,000 25,000 起
港幣750,001 – 1,000,000 30,000 起
1,000,000 以上 另議

註一 此收費已包律師事務所費用,但不包括法庭費用(約為欠債金額的1%,例如欠債金額為港幣50萬,法庭費用為港幣5,000元。上述收費也不括廣告費用約港幣3,000元。

個人自願安排『IVA』熱線電話 9356-6746 或9335-0418